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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流程

韶关市中介超市选取流程

文章作者:admin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0158更新时间:2020-01-02

一、随机选取。进入中介超市进行选取的项目,除招标代理机构外,项目业主可采用随机选取的方式确定中介机构。

具体操作如下:项目业主在中介超市发布采购公告,在公告中明确选取方式为随机选取,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接服务的中介机构自行报名,通过中介超市系统在已报名的中介机构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项目实施方。只有1家中介机构报名且符合条件的,该中介机构直接作为项目实施方。

二、直接选取。项目采购金额在3万元以下(不含3万元)的,项目业主可采用直接选取方式确定中介机构。

具体操作如下:项目业主在中介超市发布采购公告,在公告中明确选取方式为直接选取,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接服务的中介机构自行报名,项目业主在1个工作日内,直接在已报名的中介机构中选定1家作为项目实施方。只有1家中介机构报名且符合条件的,该中介机构直接作为项目实施方。

三、“随机抽取+项目业主确定”。项目采购金额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或者发布采购公告时采购金额暂未确定的,项目业主可采用“随机抽取+项目业主确定”的方式确定中介机构。

具体操作如下:项目业主在中介超市发布采购公告,在公告中明确选取方式为“随机抽取+项目业主确定”,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接服务的中介机构自行报名:

(一)报名的中介机构数量在20家以上(含20家)的,通过中介超市系统随机抽出5家,项目业主在2个工作日内从上述5家中介机构中确定1家作为项目实施方。

(二)报名的中介机构数量在5家以上(含5家)20家以下(不含20家)的,通过中介超市系统随机抽出3家,项目业主在2个工作日内从上述3家中介机构中确定1家作为项目实施方。

(三)报名的中介机构数量在5家以下(不含5家)的,项目业主在2个工作日内从报名的中介机构中确定1家作为项目实施方。

(四)只有1家中介机构报名且符合条件的,该中介机构直接作为项目实施方。

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按照《韶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韶发改联〔2019〕29号)执行。

五、连续2次无中介机构报名情形。同一项目连续2次在中介超市发布采购公告仍无中介机构报名的,项目业主可自行指定中介机构。  

六、特殊情形。除上述规定的选取方式外,原则上不得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选取。市政府,县(市、区)政府就某个项目选取方式有批示或者会议纪要已作出明确要求的,按照批示或纪要执行。